高處墮下意外頻發 促請政府及承辦商做好安全監督
昨日(19日)短短一天內,接連發生兩宗高處墮下嚴重事故,造成一死一傷。連同今年2月大埔工業邨搭棚工墮斃慘劇,2026年至今僅五個半月,已累計至少三宗同類致命意外,平均不足兩個月便有一名工友從高處墮下喪命。本會對接連發生的悲劇表示極度關注,並向傷亡工友及家屬致以深切慰問。
根據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》,僱主必須為工人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、合適的個人防護裝備及足夠的安全培訓。三宗意外中,工人疑均未有佩戴安全帶,反映僱主需加強履行提供及強制使用個人防護裝備的力度。僱主應建立「不佩戴安全帶,不准開工」的強制執行機制,而非僅作口頭建議。
本會特別指出,私人裝修維修的安全問題與大型工地截然不同,值得關注。私人裝修維修工程沒有法例規管、安全督導員巡查、強制培訓及勞工處抽查,形成安全黑點。不少維修工人以自僱或判頭形式工作,缺乏僱主保障及安全督導;業主普遍不了解自身在職安健上的責任,為節省成本或時間,往往接受判頭在無安全措施下作業。
本會呼籲政府正視私人裝修維修的安全問題,研究將部分監管措施延伸至這類工程,包括強制高處維修工程必須有合資格安全督導員監督、要求業主及管業處在批准工程前確認承辦商已提交安全方案,以及加強對小型維修工程承辦商的安全培訓及資助。同時,本會建議政府研究讓物管處參與少許現場提點工作的可行性,發揮即時提醒與監督作用。
同時,安全督導員是地盤及工場安全制度的第一道防線,核心職責包括每日巡查、即時糾正不安全行為、安全培訓及風險評估協調。三宗個案更突顯私人維修工程完全沒有安全督導員參與,形成安全監管真空。本會強調,安全督導員必須獲得僱主充分授權,並確保其獨立行使安全監督權力,不受趕工壓力影響。
本會促請勞工處加強巡查私人維修工程、提高罰則、強制地盤設置具實權的安全督導員,並研究讓物管處參與現場提點。業主須確認承辦商具備安全方案,不安全作業即時叫停。承建商及僱主須嚴格遵守《建築地盤(安全)規例》及有關安全守則,建立「不佩戴安全帶,不准開工」機制,積極引進智能安全裝置。